受贿超2200万,江苏省粮食集团原董事长刘习东获刑十二年六个月
发布日期:2025-01-26 01:21    点击次数:131

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最新内容,2024年12月31日,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习东受贿、挪用公款一案,对被告人刘习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120万元,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20万元;对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(澎湃)